⚖️ [蔡育盛の法律治療所週報]2020/1/13-2020/1/17
各位粉絲大家好,大家照過來~原來公司解散清算也可以適合海外資金專法…。還有,擁有重要機密的公司們也要留意一下這次的營業秘密法對二度洩密的規定喔,以免吃上官司😅
請我們廣大粉絲朋友,要好好關心一下這一次的海外資金專法及偵查中祕密保持命令囉!
·境外公司解散獲配清算所得 財部釋疑:也可適用海外資金專法!
財政部近日發出解釋令指出,台商解散、清算境外轉投資公司,所分配的清算所得,因性質和每年獲配的境外轉投資收益,同樣可適用海外資金專法匯回;會計師認為,此核釋可望加速企業調整境外布局腳步,有利資金回台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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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018915?fbclid=IwAR0KqtD_OpVpIHzTnNC7UsRztZMEISp9JQifmil9vY8DWriyJbjNFHMwIf0
·營業秘密法過關 防二度洩密
立法院院會終於三讀通過科技業企盼已久的《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俗稱「科技業條款」的「偵查中秘密保持命令」,賦予檢察官在偵查相關案件時,可對偵查內容核發秘密保持令,避免營業秘密二度洩密,提高受侵害者提告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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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260809?fbclid=IwAR1niu5uCX64V3IQ4QuiFGU0HMFqrGE_xUdvmDhw6Ls3x_zUDL5uxsSlt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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